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孕妇用药安全最重要
http://www.100md.com 2001年2月22日 《当代健康报》 2001.02.22
     1·最初怀孕期,特别是最初3个月,最好不用药或尽量少用药,凡属可用可不用的药物,应一律不用。

    2·一种药可以解决病痛的则不必用几种药;口服有效的尽量少打针。

    3·孕妇患病非用药物治疗不可时,一定要去医院经医师详细检查和明确诊断后,切实按照医嘱用药,千万不可自己随意滥用药物。

    4·孕妇即使是按照医嘱用药,但仍出现药物不良反应时,为了慎重起见,应立即停药并及时去医院再作检查与治疗,必要时还应在医师的指导下改用其他药。

    5·对怀孕前曾引起过敏或其它严重不良反应的药物,特别是注明“孕妇慎用”或“孕妇禁用”的药物,包括中草药和中成药在内,均应慎用或禁用。

    6·药品疗效有争议的坚决不用。

    7·多选用中草药,少用化学合成药。

    8·不轻信药品广告,不要片面理解药物说明书,要听医务人员的指导。 (李蜜), 百拇医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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